【中山营商】中山区出台招商引资奖励新办法,最高奖励500万元!!!
| 招商动态 |2017-07-14
这个新《办法》小编也听说啦,还专门找外经贸局的工作人员了解了一下具体情况,这就跟大家分享哈!
那么问题来啦!
1
新引进的企业。指新注册设立、异地迁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包括境内、外首发上市)等在中山区注册的企业。
已在中山区注册的企业,追加注册资本并实缴到位、发生股权转让行为的也可以视作新引进企业哦!
2
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指符合《中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产业导向,即以总部经济为龙头,包含现代金融、航运物流、高端商贸、科技信息、专业服务、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等产业为重点的高端服务业。
3
一定规模的企业。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主要包含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且实缴到位(外资按汇率折算)的企业;追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及以上且实缴到位(外资按汇率折算)的企业;发生1,000万元及以上(外资按汇率折算)股权转让事宜的企业。同时,必须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
原则上,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企业才能享受到奖励哦!
但是,如果你的企业是经区政府聘用的智库专家论证,对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注册资本实缴到位额可以适当放宽哦!
条件明确了,现在就来跟小编看看这个《办法》的奖励力度吧!
奖励一:
奖励二:
奖励三:
奖励四:
资金已到位,就等你来入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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