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 招商动态 |2017-05-23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和领导干部作风转变,严格执行《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按照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方向和“优化营商环境年”活动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有关东北振兴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提升城区品质为目标,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体制创新、完善服务保障为重点,着力打造务实高效政务环境、公平有序市场环境、开放包容招商环境、严肃公正法治环境、温馨和谐社会环境,为建设大连品质立市先行区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打造务实高效政务环境
1.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建立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制度,创新公开载体和形式,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区审改办;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重点,完善“一张网、一个窗口、一个平台”建设,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大厅、进窗口、一站式办结,逐步推进预审咨询服务和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实现审批和监管的分离。行政许可和审批事项的办结时限原则上不超过国家法定时限的40%;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结时限原则上不超过5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区编委办、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智慧中心、各审批部门)
3.建立健全窗口工作制度。窗口部门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制定包含权力事项、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收费标准和依据、咨询